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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踩到冰块滑倒致头部外伤 超市垫付近8万医药费

时间:2022-03-14 08:48:50       来源:都市时报

3月11日,市民张先生拨打都市时报维权热线0871-65392959反映,其母亲在沃尔玛(云山路店)因踩到地上的冰块滑倒,造成头部外伤、肋骨骨折,超市垫付近8万元医药费后,声称没钱再垫付。一边母亲治病急需用钱,一边又无力支付医药费,张先生陷入两难,求助本报帮其维权。

市民反映

在超市踩到冰块滑倒

造成头部外伤、肋骨骨折

2021年11月25日,张先生的母亲杨女士在沃尔玛(云山路店)购物时,不慎摔倒。“当时我母亲走到生鲜区,因为地上有冰块,她踩到冰块就滑倒了。”滑倒后,杨女士被送到医院,医生对其头部伤口进行缝合。“在医院缝了3针,对外伤进行处理,因为床位紧张,我们第二天就转院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张先生介绍。

据沃尔玛(云山路店)副总经理牛女士介绍,杨女士摔倒后,沃尔玛工作人员便陪同杨女士去医院就诊。“晚上9点多,我已经下班了,但听到这件事后,又赶到医院处理。”

转院后,杨女士进行了系统的身体检查。“我母亲身体一直都不错,但毕竟已经85岁高龄,摔伤了头,我们都比较紧张,所以在医院做了全面检查。检查后发现,她的左肋骨骨折,右肩肩关节半脱位,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之后,我母亲吃不下东西,还诊断出了肺栓塞、心衰,在医院治疗了两三个月。”张先生介绍,辗转多个医院后,目前其母亲还在医院治疗,但医药费成了大问题。“之前医药费是沃尔玛垫付的,但现在他们不付了,要让我先垫付。”张先生说。

“之前,包括我在内的两个副总,从公司借了8万元来支付老太太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和护工费,现在没有办法从公司再借到钱。”据牛女士介绍,因为无法再借款,所以跟张先生协商,让其先垫付医药费,等杨女士出院,再把所有发票给超市,由超市申请保险理赔。但双方协商未果,张先生表示自己没钱垫付医药费,并且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遂向本报求助。

律师释法

如双方无法达成先行垫付

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对于张先生的困境,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文杰建议双方先通过公安等机关先行组织协商,争取由超市先行垫付医疗费等必要费用。如果双方存在相关责任划分等争议无法最终达成先行垫付约定,张先生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等相关规定,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先予执行相关医疗费用,如果张先生无经济支付能力或没有诉讼经验,可以向当地司法局等申请法律援助服务。

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又如何操作呢?五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符雅琪介绍,如果张先生向有管辖的法院起诉后,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受诉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受诉法院从案件是否属于先予执行的范围、是否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两方面进行审查,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将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符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

“受诉法院是否会依法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将最终取决于法院依法审查的结果,所以希望双方积极协商,暂时搁置争议,把伤者的治疗放在首位,不要让矛盾纠纷升级。”符雅琪法官说。

在伤者治疗结束后,如双方争议还未解决,张先生应该怎么办呢?对此,孙文杰律师建议:“如遇到这种情况,伤者应及时与司法鉴定中心等联系,进行伤残、后期治疗费、误工、营养和护理期等相关鉴定,结合已经收集的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据、各项住院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票据等,依法准备起诉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确定责任承担比例、各方费用承担方式及具体金额。”

你问我答

高先生:我长期在昆明某银行进行定期存款理财,去年我再次存了一笔定期存款,并领了九个月的利息,之后银行告知我因为存款被法院扣划,所以该笔存款只能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我认为银行虚构了法院扣划款项的事实,为此我将银行告上法庭。现在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我也已经向银保监会投诉,但仍未答复。请问我还有什么维权途径?

符雅琪法官:首先,你的案件已经过一审、二审,若你仍不服生效判决的结果,且有新的证据可以证明银行存在虚构事实恶意违约的行为,那么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其次,你已经向银保监会反映相关情况,该部门会根据其工作规定及相关流程进行处理,也请你耐心等待答复,若需要查询处理进程或继续反映新情况,还可以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

张先生:2015年,我以签订认购书的形式购买了某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的房屋,并交付了30%的购房款。目前该楼盘处于烂尾状态,我希望能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实际成为业主,但开发商称该房屋并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因开发商资不抵债,只能退款。但现在开发商债务缠身,是否能全额退款,未作保证,我该怎么办?

孙文杰律师:如果该房地产公司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建议你们业主共同推选业主代表,与破产管理人及开发商进行沟通,了解后续10栋购房者实际签订购房合同的可行性及其他处理方式。如果该楼盘已列入全市“烂尾楼”整治的范围,必要时,可邀请当地“府院联动领导小组”等主管单位参与,依法依规提出各自诉求,通过合理方式有效推动各方诉求的化解。

高先生:我在电视上看到一条保健品广告,宣传说可以治疗很多疾病,我觉得电视台播放的广告应该不会有假,所以订购了价格高昂的保健品,但是收到的保健品却不是从电视上公布的厂家寄来的,而且吃后没有宣传的治疗效果,反而出现血压升高等不良反应,我认为电视台虚假宣传,我应该怎么维权?

符雅琪法官:根据《广告法》第28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第53条的规定,对于虚假广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所以,你首先需搜集相关广告播放的初步事实证据,然后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相关部门会对你反映的情况进行认定查处;其次,若广告确为虚假广告,你也可以向地方文体广电部门反映电视台存在广告审查、发布中存在的问题;最后,若你因为电视台播放虚假广告而考虑去法院诉讼维权,需要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起诉条件的相关规定依法提起诉讼。另外,如确实如你所述,你购买的保健品非但没有广告宣传的效果,甚至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那么,你可以拨打12315投诉维权,或者向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根据你所遇问题的实际情况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每日一个冷知识

本期普法律师

宋中秋

律师助理

北京盈科(昆明)

律师事务所

合法权益被侵害

想要维权

一定要准备好资料

3月11日,唐女士向都市时报反映,自己在维权时,并不清楚应该准备哪些证据,想寻求帮助。

今年1月,唐女士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一款懒人拖地神器,之后被推文广告吸引,花费300元买下了这款产品。根据链接指示付了款,付款后,商家向唐女士发送了一个订单信息。但付款至今,商家迟迟未发货,唐女士联系不上客服,订单上也没有商家的电话。“当时付款页面显示的商家是旗舰店,觉得应该没问题,所以就没有向客服要他们的联系电话。”唐女士说,现在她想要投诉到“12315”消费者维权平台,但自己只有商品订单信息,不知平台是否会受理,还需再准备哪些资料。

日常消费中,许多消费者和唐女士一样,在被侵权后都想要维权,可是真的动起手来又不知道该准备些什么,该从哪里开始准备。别担心,本期,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宋中秋为消费者详细讲解如何准备维权资料,维权又需要哪些资料。

宋中秋介绍,消费者在进行合法维权时需要做好以下4个准备:第一,个人信息,即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第二,侵权方信息,也即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第三,你和商家间发生的交易信息,例如所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等;第四,你和商家交涉的情况、凭证,如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材料。

“准备好这些材料,就可以顺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从而进一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宋中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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