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3.6元一个口罩?疫情都已经和我们相伴两年多了,还有人在倒卖口罩吗?近日,昆明盘龙区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买卖口罩合同纠纷案。认真阅卷后,承办法官发现,原来原、被告双方买卖口罩行为发生在2020年3月。
当时,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原告向被告购买总价54万元的口罩,单价3.6元,数量15万个,之后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向原告供应口罩,双方就退款事宜产生矛盾纠纷,进而诉至法院。随后,本案原定于今年3月初开庭审理,但突如其来的疫情,导致原告居住小区被封控,原告按照防疫要求须居家隔离。
不能到庭,案件只能延期审理?不不不!盘龙区人民法院网络便民庭审再次“给力”!鉴于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云上法庭”平台进行网络庭审。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当临近开庭,法官却发现被告迟迟不上线。经联系后得知,系被告操作失误。随后,承办法官再次细心告知被告操作流程,使其顺利进入网络庭审平台。
庭审中,经过承办法官耐心沟通及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于2023年3月前退还欠付货款。同时,双方当事人基于疫情防控考虑,均同意电子送达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