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界 >

“监守自盗”侵犯商业秘密,检察官助其夺回专利申请权

时间:2022-04-26 16:51:14       来源:浙江工人日报

近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例。本案中该公司的申请专利之路因自身研发人员的“监守自盗”而陷入困局,检察官积极履行职能,搭建调解平台,最终助其夺回专利申请权!

基本案情

“检察官,我们公司投入很多搞研发,好不容易出成果了,正准备去申请专利,没想到被自己的研发人员捷足先登。我们得赶紧夺回专利申请权!虽然我们已诉至法院,但有些证据我们无法取得,希望检察院能支持我们。”近日,A公司主要负责人来到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一脸愁容地说。

事情得从2017年说起。A公司决定开展技术研发,与员工签订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员工易某某带领公司团队陆续完成了多个项目的研发工作。2019年6月,A公司决定申请专利。同年7月,易某某在未离职的情况下,与他人注册成立了一家B公司。仅三天后,易某某便以B公司的名义,抢先申请了与A公司研发项目有关的多个发明专利,A公司发现后立即报警。最终,易某某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易某某的犯罪行为已被依法打击,但相关技术信息被公开,能否夺回专利申请权尚悬而未决,A公司为此苦恼不已。这才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大、风险高。易某某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抢先申请专利的行为,给A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A公司企业核心竞争力。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侵权易、举证难、周期长,为实现对知识产权的综合性司法保护,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A公司诉B公司、易某某专利申请权案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并提供证据支持。

同时,积极搭建调解平台。经法院、检察院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当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涉案专利申请权归A公司所有,极大地缩短了A公司的维权时间,也意味着全省首例知识产权民事支持起诉案顺利办结。

目前,A公司已凭法院调解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变更专利申请权人。

典型意义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杭州市检察院坚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法能动履职,破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痛点难点堵点,推动知识产权争端快速解决,不断提升工作质效,着力打造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的检察样板,为知识产权强市、新时代创新活力之城建设和培育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检察官说法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范围包括: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案件,如国有资产流失、环境污染等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如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或个人因缺乏诉讼能力等原因,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案件;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通常,检察机关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供支持:

法律支持。检察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中可与司法局沟通配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承办人可以自身具备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证据支持。在必要情况下,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证据可申请由检察机关进行收集。

诉讼支持。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作为对当事人起诉的支持。

检察官提醒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高危人群是雇员或前雇员。研发人员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使用公司核心技术抢先申请专利,否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

标签: 监守自盗 侵犯商业秘密 专利申请权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