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自去年起,我省即启动“标准地”改革相关工作,并在试点地区取得实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决策部署,我省于近期印发了《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5月19日下午,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指导意见》进行了政策解读。
所谓“标准地”,是指权属清晰、完成区域评估并实现项目开工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出让的国有建设
记者了解到,去年,我省在兰州新区、金昌经开区、玉门市开展“标准地”先行改革试点。经过一年试点,三地出让“标准地”28宗3365亩,相关项目均实现了“拿地即开工”,有效加快了项目落地。
“‘标准地’改革构建了工业项目公开透明的新型招商模式、全过程监管的新型管理模式和节约集约的新型用地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标准地”改革实现了投资项目审批方式、服务理念、政府职能三大转变,是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创优营商环境的新招,是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加快产业转型发展的实招,是深入实施“四强”行动、做深做细“五量”文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硬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