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且合理需要的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严禁学校将课后服务工作完全委托给第三方机构……6月28日,昆明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于如何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昆明市有了指导意见。
原则上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
《方案》提出,2022年底,昆明市各县(市)区和各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经费和人员保障机制、引入第三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补充机制;2024年底,形成有特色、高质量的课后服务体系,全面育人水平明显提高,助推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精力负担明显减轻。
与此同时,各地要将午间服务(含午餐、午休或午自习)、下午放学后服务和晚自习时间统一纳入课后服务管理,确保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和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服务时间要合理安排。学校原则上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且合理需要的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寄宿制学校可将周五晚自习调整到周日晚上;非寄宿制初中可在教学日开设晚自习。
实现在课后服务时间内小学生基本完成书面作业
《方案》明确,各学校要不断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尽量吸引有需求的学生每周5天都参加课后服务。严禁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对于课后服务的课程安排,要科学、合理,以体育锻炼、自主学习和兴趣活动为主。《方案》提出,对于当天没有体育课,或体育锻炼活动时间未达到1个小时的学生,学校要利用课后服务的时间安排必要的体育锻炼活动,确保活动时间达标。
同时,学校要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实现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不得利用课后服务讲新课。鼓励学校开展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尽最大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收取课后服务费不超过400元/生/学期
在建立课后服务人员队伍方面,《方案》明确,以学校教师为主体,合理利用社会志愿者,可探索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身体健康的退休教师提供,主要开展必要的体育锻炼、自主学习和辅导。鼓励和组织辖区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鼓励教育集团内的教师课后服务时间在集团内流动服务。同时,鼓励家长、社区工作者、高校师生、非遗传承人、社会团体工作者等进入学校开展丰富的兴趣活动。
《方案》提出,可探索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严禁学校将课后服务工作完全委托给第三方机构,严禁引入学科类培训机构,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承接的课时量设定最高上限控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方案》规定,各县(市)区要制定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多种方式予以保障。根据实际开展情况和测算的服务费总额,在同级财政部门保障的基础上,由学生家长按实际参与情况缴费,学校收取服务费不超过400元/生/学期。由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课后服务,按有关收费管理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