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昆明保护中心”)签署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协议》,并揭牌设立了云南第一个“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与此同时,巡回审判法庭审理了第一起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案。
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
扩展纠纷多元化解渠道
7月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昆明保护中心,签署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协议》,并在该中心挂牌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和“知识产权保护诉调中心”。据了解,昆明保护中心于今年4月通过国家验收并投入运行,是西南地区第一家批复建设、第一家通过验收的地(市)级保护中心。
此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达成了多项共识,并多次开展协作。“我们相继建立了‘自贸区知识产权纠纷会商研判机制’‘共建沟通协调机制’和‘完善委托调解机制’。”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德宏在揭牌签约仪式上介绍。
在此前合作的基础上,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搭建“一站式”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平台、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观摩学习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促成此次签约。
签约暨揭牌仪式的顺利进行,对加强双方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意义重大。“我们的目的是充分发挥法治对创新的规范、激励和指引作用,持续优化昆明营商环境,积极回应市场经济主体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维权、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司法诉求,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帮助企业应对风险,提高维权意识,扩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成为‘为群众办实事’的窗口。”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波介绍。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
巡回审判法庭第一案开庭
昨日,昆明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挂牌的“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开启了第一个侵犯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理。
该案件为原告沈某某诉被告建水县某某陶坊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沈某某拥有名称为“乳丁杯”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沈某某发现被告在抖音平台销售的涉案产品,侵犯了自己的外观设计专利,认为被告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主张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涉案产品,并销毁库存,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0万元的经济损失。”原告代理律师提出诉求。但被告代理律师主张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我们认为原告主张我方当事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涉案产品,并销毁库存和主张的经济赔偿等没有事实依据。”被告代理律师介绍。本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选择该案在昆明保护中心审理,对增加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增进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着特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