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水平,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新威胁和新挑战的能力,促进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要因地制宜科学构建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态廊道,构建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大数据平台,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生态产品体系,到2025年初步形成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
到2025年 95%的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意见》提出,到2025年构建全省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和相对稳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4.5%,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5.7%,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0%,湿地保护率达到60%,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5%,95%的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金沙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有所改善,生物遗传资源收集保藏量保持在世界前列,初步形成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
到2035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和监测体系全面完善,形成统一有序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全省森林、草原、荒漠、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7%,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3%,湿地保护率达到65%,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8%以上,典型生态系统、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金沙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显著改善,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可持续利用机制全面建立。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加强对优先区域的保护监管
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法规体系,研究推进生物安全、野生动植物保护、外来物种管理、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保护、生态廊道建设管理等领域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
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监管,强化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以滇西北、哀牢山—无量山、南部边境、滇东南喀斯特地区、干热河谷等区域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构建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态廊道,着力解决自然景观破碎化、保护区域孤岛化、生态连通性降低等突出问题。合理布局建设物种保护空间体系,重点加强亚洲象等珍稀濒危特有动植物、旗舰物种和指示物种保护管理,保护其栖息生境。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争取设立一批国家公园。实施自然保护地和城市绿地等提升行动。加强高黎贡山等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建立完备的监测体系 构建生物多样性大数据平台
构建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科学调查监测,完善调查监测技术标准,加强监测站点建设,完善监测网络,推动生物多样性监测现代化。加强典型生态系统、重点生物物种和重要生物遗传资源的调查监测,扎实推进生物资源的调查编目及数据库建设,构建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大数据平台,在保障生物资源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共享。研究建立生物多样性预警技术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实现长期动态监控。建立健全评估标准,定期发布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报告。
着力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依法加强生物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生物环境安全评估与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合理布局监测站点,完善高黎贡山等区域生物环境安全监测网络。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范,制定风险防控计划和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强化过程管理,保障生物安全。
健全外来入侵物种联防联控部门协调机制,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完善外来物种入侵防范体系,构建外来物种风险评价和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外来入侵物种信息发布制度。
创新可持续利用机制 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生态产品体系
创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加强已知和具有潜在经济价值物种开发利用研究,推进生物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科技转化平台建设,提升生物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创新机制等应用范围。制定自然保护地管控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鼓励原住居民参与特许经营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生态产品体系。
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亚洲象等重要保护物种栖息地变化及生态破坏定期遥感监测机制,将危害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破坏生态廊道等行为和整治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专项行动。抓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定期组织开展全流域专项执法行动。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
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持续加强与东盟、大湄公河次区域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打击跨境生物资源贸易犯罪国际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新闻延伸
云南全面完成外来入侵物种踏查工作
11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会上,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曹永恒表示,《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实施,对全面推进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水平,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新威胁和新挑战的能力,促进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争当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具有重要意义。
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张穆介绍,2021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我省启动了为期3年的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外来物种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为外来物种入侵精准防控提供重要支撑,有力保障我省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委托省农科院有关专家,梳理形成了包含435个物种的《云南省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清单》。目前,全省外来入侵物种踏查及其监测布点工作已全面完成,普查技术培训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后续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防控等工作奠定了基础。
据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丁鲲介绍,云南持续实施亚洲象、滇金丝猴、长臂猿、绿孔雀等极度濒危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与修复。亚洲象从150头增长到超过300头;滇金丝猴从1400只增长至3300只左右,西黑冠长臂猿、黑颈鹤等多种动物种群呈现稳定增长态势,拯救保护成效显著。率先在全国实施极小种群物种保护行动,全省累计实施极小种群植物拯救保护项目120多个,建成了30个保护小区(点)、13个近地和迁地基地(园)、5个物种回归实验基地,20余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达到了保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