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布《苍山入山人员须知》。根据《苍山入山人员须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进入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禁止任何人进入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的核心区;禁止在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擅自进入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开展各种徒步、健行、拓展运动、登山、探险、穿越、露营等活动;禁止外来住户迁入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内居住。
在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的原住居民和经批准进入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接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管理。
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苍山地质地貌复杂,森林茂密,擅自进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危及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违反规定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据了解,往年的苍山保护与管理的宣传重点对象是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内的原住居民、企业及周边的群众,今年,除了继续加强对上述人员的宣传外,还加强了对各大景区门口、景点、入山路口处游客的宣传。今后,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扩宽宣传渠道。
同时,加大苍山管护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道路交通、管护房、电力、通信等设施建设,配齐配强日常监管设备,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快推进大数据网格化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大力实施“智慧苍山”建设,特别是要加快智慧资源展示、智慧监测预警、智慧应急救援、智慧旅游服务等设施建设,提升苍山保护管理智慧化水平。
此外,加强对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内景区、景点的日常监管工作,引导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内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活动。加强巡查巡护督察力度,严肃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苍山保护管理范围
苍山东坡海拔2200米以上;南至西洱河北岸海拔2000米以上;西坡海拔2000米(由西洱河北岸合江口平坡村至金牛村)和2400米(由光明村至三厂局)以上;北至云弄峰余脉海拔2400米以上;涉及河流、溪箐的,包含河流、溪箐垂直延伸至其底部以上的全部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