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记者从“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新型城镇化专场发布会上获悉,十年来,全省城镇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实现了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镇的重大历史性转变;滇中城市群发展取得新突破,集聚了61.47%的地区生产总值,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龙头和引擎;累计建成和在建公租房91万套,约300万住房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2022年全省计划筹建6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城镇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去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1.05%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陆晓龙说,十年来,全省城镇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城市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新突破。围绕高效平稳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目标,全面放开城区户口迁移政策,取消昆明主城区落户限制;发挥政府保障作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落得下、融得进、有配套”。2021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1.05%,比2012年的38.47%提高了12.58个百分点,实现了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镇的重大历史性转变。
滇中城市群发展取得新突破。云南围绕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加快滇中城市群一体化建设,一小时通勤圈基本形成,产业规模持续壮大,经济稳步增长,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滇中城市群以全省28.3%的国土面积,集聚了61.47%的地区生产总值,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1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已成为云南生产力发展布局和产业集中生产的核心区域,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龙头和引擎。
边境城镇建设取得新进展。云南围绕筑牢祖国西南安全屏障的光荣使命,加快推动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25个边境县(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984.8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从2012年的9.81%提高到了目前的11%。
城镇品质得到新提升。“十三五”期间,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了9.79和14.88个百分点,城乡公共厕所脏、乱、差面貌得到彻底改变,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厕所革命”成效显著,城镇品质逐步提高。同时,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全国文明城市9座、国家卫生城市15座、国家森林城市6座。
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新成就。推动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人才要素向乡村流动,促进优质教育、医疗、社保资源在城乡间共享,助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不断完善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初步建成了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的城乡共同富裕道路。目前,全省所有乡镇及建制村通硬化路率、直接通邮率达到10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从2012年的3.89:1下降到2021年的2.88:1,城乡差距不断缩小。
产业先行带动发展
高原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杰介绍,省农业农村厅在培育壮大特色产业示范乡镇、建设美丽乡村、加强乡村治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乡村产业加快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呈高质高效发展态势。茶叶面积从2012年的584万亩增加到2021年的740万亩,产量从27万吨增加到49万吨,增幅分别达27%、81%;水果面积从2012年的630万亩增加到2021年的1151万亩,产量从581万吨增加到1200万吨,增幅分别达83%、107%;蔬菜面积从2012年的1275万亩增加到1913万亩,产量从1471万吨增加到2935万吨,增幅分别达50%、99.5%。花卉面积和产值增速居全球第一,占据全国70%的市场份额,咖啡产量占全国98%以上,茶叶、天然橡胶、核桃、澳洲坚果、中药材种植面积和产量均保持全国第一。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占比从2012年42.6%提升至2021年99.8%,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基本消除。2021年,有经营性收入的村13690个,其中,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占95%以上。
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完成村庄规划试点省级217个、州(市)级32个、县级645个。2018年至2021年,全省累计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390万座、公厕1.7万座,实现每个行政村所在地都有一座以上卫生公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从2012年的31.4%提升至60.4%,提高29个百分点。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分别达99.3%和98.4%,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7.94%,收集处理率达8.3%。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全省创建评定省级美丽乡村300个、州市级1068个、县级1350个,其中有55个乡村入选中国美丽乡村。
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约300万住房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汪巡说,近年来全省城乡建设领域新型城镇化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城镇承载能力稳步提升。2012年以来,全省累计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109.64万套,完成投资2612亿元,约330万群众“出棚进楼”圆了安居梦;全省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600个,完成投资258亿元,惠及群众72万户,形成了玉溪市红塔区、峨山县和红河州开远市等城市更新经验;全省“十四五”期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706个、55万户,其中:2021年到2022年底,全省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937个、37万户,2023年计划改造近2000个、18万户。
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完善。十年来,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3.32万亿元,城镇常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提升至40.7平方米,共提供商品住宅279.6万套,满足了近805.34万居民多层次的住房需求。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建成和在建公租房91万套,约300万住房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2年全省计划筹建6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城镇风貌特色不断彰显。与2012年相比,全省城市绿地面积提升2.26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升3.52平方米、城市绿地率提升8.13%,累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37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48个,总数达到85个。通过三年行动,力争全省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5000公顷以上,努力实现城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打造一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生物多样性友好、特色鲜明的绿美城市。
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12年至2021年,全省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共解决269.27万户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2019年开始实施农房抗震安居工程,截至2021年,全省共计实施农房抗震改造41.73万户。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计划实施10.62万户,现已开工9.04万户,开工率85.12%。经过改造农房经受住了近年数次地震检验,成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命房”。
同时,全力推进烂尾楼清理整治,自2020年3月以来,按照“一项目一方案”要求,逐一对烂尾楼项目进行问题分析,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解决了50多万购房业主、回迁户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