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连续十年实现持续下降,十年间,全省消防救援站从167个增加到295个……9月20日上午,“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应急体系建设专场发布会在昆明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21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2年相比分别下降73.3%和30.5%,森林火灾起数逐年下降,特别是上轮防火期处置森林火灾仅13起,发生起数为1951年以来历史最低,有力保护了全省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十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扛起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整合优化职能体系,厘清理顺职能职责,建立完善协调运转机制,危急时刻冲锋在前、大战大考奋勇担当,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因灾死亡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逐年下降,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回顾这十年,主要有五个方面成效尤为突出: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取得新突破
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和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加强统分结合、防救协同、上下联动,建立风险联合会商研判、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扁平化应急指挥机制等,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灾种、大应急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提升应急管理效能。及时调整优化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减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等协调议事机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体制、职能职责、运行机制,强化应急部门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综合职能,逐步理顺“统”和“分”的职责关系、“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统筹推进、齐抓共管、高效配合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
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水利、林草、自然资源、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密切协作,加强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配合协调,建立军地协调联动预案对接、灾情通报、力量联建共用、兵力需求提报、军地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协同、常态业务协调联络6项机制,有效处理好应对处置灾害事故时的统一指挥和分级负责关系。健全完善自然灾害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行应急、林草、公安、森林消防部门在防火期联合办公、联合值班值守制度,建立防汛“1262”气象预报、洪水防御预报和直达基层的预警“叫应”机制,全省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安全生产水平迈上新台阶
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盘、基本面,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红线底线,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降低事故总量,确保全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出台《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完善和细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每年与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安全生产督办、约谈、通报、问责等制度,不断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专业力量和执法装备。持续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失职问责线索移交等制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深化推进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安全工程三年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危化品、城镇燃气、自建房安全“三个集中整治”,强化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民航、铁路、民爆、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大幅提升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2021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1478起,1563人)与2012年(5531起、2249人)相比分别下降73.3%和30.5%,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连续10年实现持续下降。
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迈出新步伐
着眼全灾种、大应急要求,不断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努力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基层综合减灾能力不断提升。加强基层社区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开展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做到灾害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持续推进防灾应急“三小工程”,累计为全省1300余万户家庭发放防灾应急小册子,为860余万户家庭发放小应急包,支持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灾应急小演练。
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统筹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推进大江大河和中小河流治理,实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防治、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平安公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等一批重点工程,城乡灾害设防水平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
救援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推进“数字应急”建设,横向打通公安、自然资源等12个部门网络链路,扩容省州县三级指挥信息网络带宽,部署应急管理部VSAT卫星二级网管系统,为16个州市配备VSAT卫星移动平台,为60个高风险县配备高通量卫星通信移动平台,为全省1225个乡镇配备天通卫星电话,搭配建设3套移动基站,协调布设19架航空应急救援直升机,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及时开辟空中救援通道。
应急救援救灾能力展现新面貌
队伍建设稳步发展,构建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驻滇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为突击力量,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等专业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社会应急力量等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全省共建成2600支共11万余人专兼结合救援队伍。
灾害应对准备充分。组织防汛抢险、森林草原防灭火、地震灾害等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紧急运输保障,推进应急救灾物流枢纽和配送系统建设,统筹铁路、公路、水运等基础物流设施建设,完善多方协同的物流网络,提升应急运输能力。
避险能力不断提高,这十年,全省创建24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28所国家级和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共有5054个应急避难场所。投入17.94亿元实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十项重点工程;投入135亿元救灾资金,救助7000万余名受灾群众;采购4.91亿元省级救灾物资,建成救灾物资储备库138个,储备救灾物资36个品类129.64万件,可基本满足转移安置100万人次应急需求。2018—2021年因自然灾害死亡失踪人数、倒塌房屋数量、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重均值,较2013—2017年均值相比分别下降74.64%、87.89%、35.86%、62.25%。
应对处置事故灾害取得新进步
迅速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第一时间核报信息、调集队伍、跟踪进展、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十年间,先后启动45次救灾应急四级响应,26次救灾应急三级响应,7次救灾应急二级响应,3次救灾应急一级响应,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一线指导做好人员搜救、群众转移安置、救灾物资调运发放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高效处置事故灾害。全省应急管理队伍坚持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应急值守,一旦发生灾害事故,闻令而动、科学处置,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展现新时代党和人民的“守夜人”的政治担当。这十年,有效应对处置了昭通鲁甸“8·03”6.5级地震,普洱景谷“10·07”6.6级地震、昆明“7·19”城市内涝、德宏梁河“7·25”光坪锡矿塌方事故、“11·0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溃堰过境洪水、临沧凤庆“11·26”隧道突泥涌水、大理漾濞“5·21”6.4级地震、亚洲象北迁等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森林火灾起数逐年下降,特别是上轮防火期处置森林火灾仅13起,发生起数为1951年以来历史最低,有力保护了全省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维护了云南的绿水青山,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云南复杂的地形地貌、气候特征和特殊的地质构造使云南成为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省份,各种风险交织叠加,应急管理事业任重道远。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将不断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维护云南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