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鹿城区教育局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发布今年“幼升小”招生政策。记者获悉,今年新居民随迁子女入读鹿城区公办小学将更便利,父母一方持有在鹿城城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即可报名。适龄儿童家长请于6月5日至7日,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网络报名。
新居民随迁子女这样读公办
(资料图)
今年新居民随迁子女入读鹿城区公办小学将更便利。
非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参加鹿城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并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可凭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出具的“新居民入学资格认定卡”向指定公办学校(报名点)(瓯越小学丁字桥巷校区、翠微校区、府东校区,黄龙三小双桥校区、双屿小学嵇师校区、东屿小学、鞋都三小及部分村镇小学)报名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具体要求为:父母一方需持有在鹿城城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对于父母暂未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结合居住登记、社保缴纳等实际情况,分批分类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或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这些施教区对房屋产权有要求
广场路小学、蒲鞋市小学、瓦市小学、城南小学、建设小学、水心小学、南浦小学、百里路小学等施教区内,房产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以上,领取房屋产权证(包括新购房、买卖、析产、继承等)须满三年;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在具备上述条件后,应同时向施教区学校提供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的相关实际生活居住依据,如出生证、户口簿等。
2015年4月1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实验小学府东校区施教区房屋产权证,2017年7月10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南浦小学、温州市瓦市小学瓦市校区、温州市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施教区房屋产权证,2021年6月1日及以后领取、申请入读温州市市府路小学北校区的房屋产权证,以及2022年7月5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广场路小学广场路校区施教区房屋产权证,三年内仅供一户(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使用。
温州市南浦小学、温州市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温州市建设小学大南校区、温州市瓦市小学瓦市校区、温州市城南小学城南校区、温州市百里路小学百里路校区等学校(校区)处于招生红色预警状态。
公民办学校可兼报
适龄儿童可兼报公办、民办学校;选报民办学校,最多2所且不得跨县域兼报(市区范围视为同一招生区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出计划数,一次性全部预录取。超出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预录取。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派位顺序号从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
适龄儿童如被2所民办学校同时预录取,需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同放弃预录取。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时,如其中一位儿童被录取,其他未被录取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就读同一学校,学校通过追加计划录取。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或者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不再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原标题:鹿城区小学招生6月5日启动网络报名
记者潘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