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矿山安监局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调研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21〕11号)关于建立非煤矿山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的规定,以及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关于印发<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字〔2023〕27号)及时调整和落实非煤矿山领导干部包保责任清单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潍坊市2023年基建及大型矿山市级包保责任予以公告。
潍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来源:潍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