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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6月14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推进基本养老体系建设及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就近日出台的《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江苏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沙维伟介绍,江苏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老年人口较多的省份,截至2022年底,全省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1974万,老龄化率23.18%,高于全国3.38个百分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印发《实施意见》和《若干措施》,全方位、多维度促进全省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实施意见》围绕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效能、强化养老服务要素保障等5个方面,出台了18项具体举措;《若干措施》围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强化基本养老服务兜底功能、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拓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监管、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等6个方面,细化了18项具体内容。
会上获悉,江苏将加强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为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对特殊困难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建立定期探访关爱制度。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作用,合理确定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规模,明确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原则和优先入住对象。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沙维伟表示:“各地需调整完善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确保老年人方便可及、适度均等获得基本养老服务。针对兜底保障、特殊困难、失能失智和一般老年群体,分层分类提供精准化服务。”
同时,江苏还将拓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建国有养老服务集团公司,探索将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财政、人才、税费等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因地制宜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政府投入资源或者出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
沙维伟表示,两份文件聚焦基本养老服务的相关内容,着力打通养老服务的“堵点”“痛点”“难点”,解决当前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下一步,江苏省政府将认真抓好两个文件精神要求的贯彻落实,推出更多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努力开创江苏养老服务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