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以下真实资料交到学校相关部门在资格审查后,银行进行审批,学生毕业前或者毕业后灵活还款。
2、⒈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⒉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⒊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⒋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相关资料图)
3、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从2021年9月1日起,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并进一步细化资助比例。
5、具体为:一是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
6、综合考虑本专科学生收费标准调整和研究生全面收费等因素,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7、在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国家助学贷款主要定位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上述贷款额度基本可以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需要。
8、二是进一步细化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
9、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10、目前,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全国平均资助比例为20%,各省份具体资助比例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情况确定,其中:东部地区为13%-17%,中部地区为21%-22%,西部地区为27%-29%。
11、上述比例基本可以比较客观地反映不同地区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比例需求。
12、研究生学习和生活成本相对较高,获得资助的渠道比本专科生更多,因此不对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作出具体规定,而由各地区、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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