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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的特征

时间:2023-07-07 10:08:33       来源:法务网


(资料图片)

一、

简易程序的特征

第一,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均不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第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第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等程序规定的限制,大大简化了审理程序。

二、

简易程序多久下判决书

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即三个月内下判决书。

三、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多久宣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但这只是简化了庭审程序,是否当庭宣判或择期宣判还是要由承办法官根据庭审情况来定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简易程序的特征的相关知识,简易程序一般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总而言之,简易程序简化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使的法庭审理更加快捷简易。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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