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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7月31日电(记者陈爱平)“我在长江有条鱼”2023年上海水生生物规范放流(放生)活动29日在上海东方绿舟举办。有关人士对今年5月施行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水域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意见》等展开科普和宣传,并倡议进一步规范民间放流(放生)行为。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庄平等专家介绍,民间放生是社会公众保护自然、呵护生态的重要参与形式。但若采取盲目、无序放生方式,很可能“好心办坏事”:一些被放生物种在新的环境中缺乏天敌,可能导致生态的失衡,现实中也存在外来物种被放生到天然水域的情况;一些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得的鱼类,可能存在杂交种质不纯和携带鱼类病害等问题,被放生到天然水域可能导致土著鱼类基因污染和病害传播等严重后果。
今年5月,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水域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意见》及配套的《上海市公共水域放生活动技术指引》,明确提出,放生(增殖放流)活动应当在淀山湖、长江口等适宜放生(增殖放流)的水域开展。用于放生(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应当选择上海市自然水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名录中的水生生物及苗种,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并经依法检验检疫合格。放生(增殖放流)活动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防止或者减轻对放生(增殖放流)活动水生生物的损害。
少年儿童参加“我在长江有条鱼”2023年上海水生生物规范放流(放生)活动。(受访者供图)
上海百寺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王嬿进一步倡议,民众树立保护和关爱水生生物的理念,采用文明的方式科学规范放生。湖北长江水域生态保护基金会副理事长王利民建议,培育更多的公益放生宣传员,让社会公众知晓不合理放生行为的危害性,杜绝放生外来物种。东方绿舟副主任房佳杰表示,将加强青少年对水生生物保护的知晓度、参与度,把东方绿舟打造成高水平的水生生物科学规范放流示范点。
“我在长江有条鱼”2023年上海水生生物规范放流(放生)活动由上海长鱼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基金会、上海百寺公益基金会、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发起,各界人士当日放流本地鲫、鲤鱼、翘嘴鲌等土著鱼类万余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