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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规定,2000年12月31日以后,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寿命限定为15年。
2、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规定“按照GB5842-2006标准制造的气瓶的设计使用寿命为8年,不是气瓶的使用寿命,气瓶的使用寿命是通过检验评定确定的。”
3、目前,这两个条例都在实施。前者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年限为15年,是指气瓶强制报废的期限;但后者规定的8年使用年限是产品质量的保证期,并不强制报废。如果气瓶使用8年后检测合格,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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